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3月5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查《關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與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該報告中在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中明確提出,今年我國將建立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后補助機制。(新華社)
據(jù)了解,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是用于探索未知世界、發(fā)現(xiàn)自然規(guī)律、實現(xiàn)技術變革的復雜科學研究系統(tǒng),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國家安全重大科技問題的技術基礎和重要手段。此次《意見》中所指主要包括四個部分:大型科學裝置、科學儀器中心、科學儀器服務單元和單臺(套)價值50萬元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等。
這些設施和儀器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國有企業(yè)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析測試中心、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及大型科學設施中心等研究試驗基地。
近年來,隨著科研投入不斷增加,科研設施與儀器的數(shù)量、價值也快速增長。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近9萬臺(套),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總量54918臺(套),原值總計780.2億元。與此同時,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問題凸顯。重復購置、部門化、單位化、個人化和閑置浪費現(xiàn)象較嚴重。
2015年1月底,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通過深化改革和制度創(chuàng)新,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
此次改革旨在解決分散、重復、封閉、低效和專業(yè)化服務能力差的問題??蒲性O施與儀器是國家所有、單位占有和使用的國有資源,具有公用性、稀缺性等特征。只有向社會開放才能釋放服務潛能,為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提供有效支撐。